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学术治理与科技伦理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健全学校学术治理架构,规范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 4月13日下午,成都理工大学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在砚湖会议厅第六会议室召开。 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清友主持会议,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参会,学校相关分管副校长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刘清友主任委员主持
会上,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院长李超就《成都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审议稿)》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政策依据作系统说明。此次章程修订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成都理工大学章程》等上位法规制度,紧密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学术治理需求,重点对总则、组织构成、职责权限、委员权利义务、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等章节进行了系统完善,进一步增强了章程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李超作说明
在审议环节,与会委员认真审议、深入交流,对章程修订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表示赞同。大家认为,此次修订进一步健全了制度体系,规范了运行程序,回应了学校学术治理工作的现实需要。围绕进一步增强章程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委员们还结合实际提出了有关意见建议。

与会委员审议
经充分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成都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审议稿)》获全票通过。
刘清友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以此次章程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议事程序,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教师发展、教学指导、学术伦理与学术规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他要求科发院应认真梳理委员意见建议,完善章程文本,各相关部门要在专门委员会章程制定和学术委员会运行管理中抓好落实,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学术支撑。
此次章程修订,是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和学术治理的最新制度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提升学术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坚持依法治校、推进教授治学、维护学术规范、促进学术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