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校首页 EN

【基金】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开征集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5-07-11 17:22 来源:科发院 点击:

各位科研老师:

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关于公开征集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新华网),公告内容如下,请大家积极申报。

根据能源国际合作研究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现就国家能源局中国亚太经合组织(APEC)合作基金项目2个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多家单位可联合申报,鼓励中国参与APEC能源合作伙伴网络成员单位积极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执行研究任务的能力,2020年至今任何合同中不存在违约、诉讼等现象。

2.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全过程参与项目研究。

(三)成果要求

该课题要求方法科学、内容全面,研究成果对推进中国在APEC相关领域合作有借鉴和指导价值,具体要求见附件1。研究成果要求具有一定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课题研究经费由财政预算内资金资助,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须在“APEC经济体碳中和目标下的氢能发展应用和中国实践”“APEC经济体能源转型中化石燃料电厂低碳化改造路径和中国实践”2个项目中二选一,并如实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提出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进度安排、预期研究成果。

3.申报材料寄送: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国家能源局,并发送电子文本(包括PDF版和WORD版)至指定邮箱,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材料发出后,请与联系人确认,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执行时间

(一)课题应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结题评审,课题成果提交时间以委托合同为准。

(二)我局将在申报截止后三周内发布结果公告,请关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

三、其他事项

本次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


附件:

 附件1《国家能源局中国APEC合作基金项目研究课题有关要求》.docx

 附件2《国家能源局中国APEC合作基金项目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


  • 综合科,电话028-84078925,办公地点9A412、9A413

  • 基金与人才科,电话028-84078768,办公地点9A507

  • 重大项目办公室,电话028-84073722,办公地点9A507

  • 先进技术科,电话028-84073722,办公地点9A507,邮箱xjjsk@cdut.edu.cn

  • 地质调查与社会服务科,电话028-84079058,办公地点9B301

  • 成果科,电话028-84078658,办公地点9A510、9A511

  • 基地平台科,电话028-84075578,办公地点9A510

  • 研究院管理科,电话028-84077275,办公地点9B301


邮政编码:610059

电子信箱:kxjsc@cdut.edu.cn

地址:成都理工大学九教A座4、5楼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成都理工大学蜀ICP备05026980号

欢迎关注“成理科技攀登”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