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2026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资〔2025〕28号)通知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为进一步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校内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查看
指南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原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项目(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2026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5.同一年度(2026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6.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各指南申报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1.重大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博士学位;
(2)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未满6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2.重点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为在川国家实验室、在川全国重点实验室、参与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在川国家野外观测研究站、四川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野外观测研究站已备案固定研发人员;或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之一,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一;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未满6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3. 面上项目。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含)以上。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
(3)团队成员中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成员不少于5人;
(4)项目负责人未主持过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含原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资助和培育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级人才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同层次人才项目)资助或入选国家级团队(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等);
(5)项目负责人未满50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
(3)项目负责人未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含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资助和培育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级人才计划资助(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不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等);
(4)项目负责人男性未满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8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未主持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原应用基础自由探索类面上项目);
(3)项目负责人男性未满35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指南通知要求。
三、申报流程
1.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2.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申报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附件一般包括:
(1)单位审批页。限项类项目,科发院将办理统一用印手续,无需前来科发院开用印审批单,可直接前往校办用印。
(2)承诺页。申请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3)合作协议。涉及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所有合作单位、牵头单位均需加盖鲜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文章、专利等。
3.申报书撤回、修改。
在申报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限项要求
我校各项目限项要求见《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限项要求》,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限
1.2025年10月9日中午12点前由各二级单位提交限项项目《附件2 2026年度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科发院基金与人才科邮箱:kfyjjrc@cdu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科发院9A507),请各学院做好第一轮推荐排序,学校将根据限额要求,组织专家进行校内推荐。限项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科发院9A507 。
2.申报书于2025年10月9日中午12点前在线提交。提交后科发院将对申报书进行形审,形审期间请项目申请人关注申报书状态,被退回修改的请根据退回意见及时修改后提交,申请人有意修改的可自行撤回修改。
项目申报请按规定时限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科发院将根据系统填报的申报书,核对二级单位提交的限项项目申报汇总表,仅将已在系统提交的项目纳入校内推荐评审。因此,请申报人务必进入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项目申请,以明确自己是否已限项。各二级单位务必保证提交至科发院的排序名单不存在已限项人员。
六、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七、申报咨询
1.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717593、86671925。
2.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715358、86671416。
3.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028-65238305、85249950、85231642、85481881。
八、校内联系人
肖丽微、冷蓉、廖娅婷028-84073722
附件1 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限项名额.xlsx
附件2 2026年度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