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实验室):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经正式发布《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9667.html)和《2026年度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6年度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主要变化的政策(详见附件1)
申请书“瘦身提质”:以面上、青C项目为切入点,重塑申请书结构框架,正文原则上不超过30页,鼓励简洁表达。正文核心内容分为三大块:立项依据、研究内容和研究基础。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二、项目申请
(一)项目类型(各类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2、各学部项目申请要求见附件3)
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申请书填写参见附件4)
申请书(请使用最新版本)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凡是只选择到学科一级申请代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请人及限项要求(详见附件5)
1.申请人相关要求
①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推荐信作为附件上传)。
②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该依托单位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的工作时间(提供人事处盖章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③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部分其他类型项目。
⑤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后)已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须以附件方式在线提交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的《结项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同一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者,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管理科学部项目(G字头申请代码)。
2.主要参与者相关要求
①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②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注意:请使用最新生成的版本)。
③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3.限项申请规定
①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联合基金项目中,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为同一类型项目)。
②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 类)(含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 类)(含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 类)(含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2024年(含)以前批准的除外],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2项。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总数,2023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项目总数。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项目总数,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且不计入。
④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不计入。
⑤青A和青B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同时需执行新的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要求。
4.合作单位
①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②合作研究协议(合同)最晚应于项目计划书审核后一个月内完成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合同)中应明确是否转拨资金、转拨资金的金额、转拨时间、用途以及合作研究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违约处理等内容。(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6)
③合作各方分别编制预算,由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其中,申请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主要参与者在预算表空白处签字。分预算无须提交,留在课题组存档备查。
④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仍需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可不分别编制预算,但须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三、注意事项(科研诚信)
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内容及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告知主要参与者,确保主要参与者全面了解相关内容和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对申请书内容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申请人应当加强对课题组成员尤其是参与课题研究学生的相关教育培训。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请各申请人一定注意,提供的代表前期工作基础的相关文献、专利、成果奖励中的排名顺序、是否为通讯作者等信息,一定要与原件严格核对,避免学术不端问题的发生。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基金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定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由基金委监督委员会进行处理,并影响学校信用等级,同时也会责成我校对申请人给予处分。
四、时间节点
1.新建账号。各二级单位科技秘书可统一收集本单位需新建账号信息(包括姓名、工号、邮箱地址、身份证号、职称、所在学院),并于2月27日24:00前将名单发送至科发院基金与人才科(邮箱:kfyjjrc@cdut.edu.cn)。
2.截止时间。由于临近截止时间系统网络卡顿严重,所有申请书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16日18:00,过时概不提交。
3.审核时间。
①初审:【本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面上项目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初审】各单位于3月11日前完成首轮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自查表将后续发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工作。如在后续学校审查过程中发现未经过部门审查或部门审查不严谨的情况,学校将对相关部门予以批评。
②二审:科发院将于为3月12日-3月14日根据各学院提供的申请名单对申请书进行第二次形式审查。
③终审:科发院将于3月14日-16日开展退回修改申请书的最终审核,并完成提交。
4.不接受个人申请。由各二级单位评审及形式审核后,于3月11日18:00前将本年度申请名单(附件8)盖章扫描件及EXCEL版发送到指定邮箱kfyjjrc@cdut.edu.cn,并将纸质版交至科发院基金与人才科(9A507)。非清单内人员概不提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丽微
联系电话:028-84078768,kfyjjrc@cdut.edu.cn, qq:351700034
地点:9A507
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解读
附件2:各类别项目申报要求解读
(附件2-1:各学部重点项目资助领域)
附件3:各学部支持项目要求解读
附件4:如何填写项目申请书
附件5:申请人条件及限项要求解读
附件6:成都理工大学国基金合作协议-模版
附件7: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清单-模版
2026年国基金项目申报通知附件.zip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