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师:
近日,新材料重大专项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2026年度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注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须知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0:00至2025年12月19日16:00。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自行查看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并进行网上填报,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并于12月1日17:00前将《申报书简表》(见附件)发送至科研院邮箱(kfxm@cdut.edu.cn),否则四川省科技厅将无法完成推荐工作。提交后请务必与科发院联系,并跟踪审核、确定提交,因联系沟通缺失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校内联系人:吴梦、崔圣华 028-84073722 (工作日8:30—18:00)
附件:
申报书简表.doc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