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川科监〔2023 〕2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启动了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清理,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遏制增量,引导我校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二、自查清理范围
(一)自查清理对象
对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成都理工大学作为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
(二)自查清理重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六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三、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积极、有序开展自查清理,并做好复核把关。
(一)科研人员自查
科研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清理,如实填写《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表》(附件1),并于6月30日前纸质件及电子档提交至本单位复核归档。
在自查清理过程中发现已发表和在投稿的论文存在问题的,科研人员要及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
(二)单位复核归档(7月4日前)
各单位对科研人员自查清理情况进行复核汇总,填报《论文自查统计表》(附件2)和《问题论文清单》(附件3),并对本单位组织开展情况、参与自查清理人数、涉及论文数、发现问题等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本单位论文自查和挂名清理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并于7月4日前将纸质件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综合科(9A412),将电子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caona@cdut.edu.cn)。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本次专项清理活动,及时报送自查情况。
联系人:曹娜
电 话:84078925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