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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纵向】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科技厅2026年区域创新合作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9-22 15:20 来源:科发院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四川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发布2026年区域创新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9/18/0f3a99d2ea0747de93dcb3ae95bc9350.shtml),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校内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详见四川省科技厅官网通知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7.同一年度(2026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8.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了组织单位(部门)的项目,相关单位(部门)应出具推荐函,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申报通知及指南中要求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报均需提供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报表。

5.项目执行期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6.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7.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8.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9.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指南查看。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三)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申报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四)申报书撤回、修改。

在申报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五)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四、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11日18:00

五、材料报送及特别申明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监督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8905。

六、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613642、86631802;

(二)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028-86715358、86671416。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028-65238305、85249950、85231642、85481881。

(四)校内联系人:崔圣华13438079388 孟令达18582307006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9月22日


  • 综合科,电话028-84078925,办公地点9A412、9A413

  • 基金与人才科,电话028-84078768,办公地点9A507

  • 重大项目办公室,电话028-84073722,办公地点9A507

  • 先进技术科,电话028-84073327,办公地点9A507,邮箱xjjsk@cdut.edu.cn

  • 地质调查与社会服务科,电话028-84079058,办公地点9B301

  • 成果科,电话028-84078658,办公地点9A510、9A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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