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请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号条件的教师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指标限项要求
1.科技创新人才类项目,我校可推荐3个。
2.科技创业人才类项目,限在川企业(含国家和省级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申报,每个企业可分别推荐1个。
二、申报人要求
1.科技创新人才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应在省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且目前在聘,以在川缴纳社保证明为准(不能提供的需说明原因并提供在川缴纳个税证明)。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以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以上”包含本数,下同),企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4)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或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创新意识强,业绩突出,研究领域引领带动作用明显。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重点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的急需紧缺人才;对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人才(科学家)和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组建“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形成相对固定的合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2.科技创业人才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1)运用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个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所在领域属于我省六大优势产业、“15+N”重点产业链领域。所创办领办的企业一般应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国省级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可不受此项条件限制。
(3)创办领办的企业应是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在四川省内办理工商注册,拥有核心技术或合法知识产权。创办5年以上(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企业,最近2年需连续盈利。
(4)企业具有较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创办领办企业从事“卡脖子”技术产品研发和生产、“高精尖缺”类替代进口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人才,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三、校内推荐流程
1.申报人下载并填写《2025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书》(附件1),按附件2准备相关材料,均暂时不盖章。
注:申报科技创业人才项目的老师请事先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联系确认申报资格。
2.各二级单位根据申报人的申报书、相关材料及综合情况对申报专项进行推荐排序,并于2025年8月14日中午12时前将《2025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和PDF扫描件(盖二级单位公章)发送至kfyjjrc@cdut.edu.cn,请务必保证Excel和PDF内容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3.学校将根据申报提交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校内推荐评审,评审通过后对结果进行公示。
四、系统填报
1.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2.申报书填报:
已通过学校推荐的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自行完成校内用印,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请务必于2025年8月23日18时前完成系统填报。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不得通过申报系统填写和上传涉密内容,不允许将涉密材料部分遮挡后上传。
申报书全程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写,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线上传。暂不提交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3.申报单位审核:
学校将根据申报公示清单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书在线审核和提交。
五、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人才类项目联系人:肖丽微(18111270960)
科技创业人才类项目联系人:宋琦(13808223501)
附件:
附件1 2025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书.docx
附件2 附件材料参考清单.docx
附件3 2025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推荐汇总表-二级学院.xls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202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