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规范校级科技平台的建设管理,推进校级科技平台的健康运行,更好地发挥其在科学研究、资源整合、学科支撑等方面的作用,现开展校级科技平台(自然科学类)的梳理排查和集中办理校级科技平台的撤销和优化重整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依托单位参照现有校级科技平台(自然科学类)(详见附件1)评估各科技平台的运行状态,并填写《成都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校级科技平台统计表》(附件2)。
2.校级科技平台若出现已升级,负责人已经退休、离职、调岗等情况,核心成员退出,已不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或长期非正常运行状态(停滞)等现象,由其主要的依托单位提出拟撤销或拟优化重整意见。对于拟优化重整的校级科技平台,由科技平台负责人填写《成都理工大学校级科技平台申请表》(见附件3),按照《成都理工大学科技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成理校发〔2023〕22号)要求申报。
二、材料报送
1.《成都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校级科技平台统计表》,于2025年12月12日18:00前报送至指定邮箱,盖章纸质版本同步送至科发院9A510。
注意事项: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将不再纳入校级科技平台进行管理。
2.拟优化重整的校级科技平台,填写的《成都理工大学校级科技平台申请表》,于2026年4月30日18:00前报送至指定邮箱,盖章纸质版本同步送至科发院9A510。同时,科发院常年受理校级科技平台申报工作,有意者联系周俊波。
各学院、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现有校级科技平台的梳理排查和优化重整工作,认真审核在建校级科技平台的相关情况,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周俊波:13558818792黄清源:028-84075578
指定邮箱:zhoujunbo830@cdut.edu.cn
附件:
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校级科技平台汇总表.xlsx
附件2.成都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类校级科技平台统计表.xlsx
附件3 成都理工大学校级科技平台申请表.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