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发挥科技平台在学科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支撑作用,提高其对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效能,推动学科交叉融合,现开展 2026 年度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 具备明确的研究方向、发展规划以及目标。平台的研究方向应当契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和重点学科布局,原则上,主要研究方向不得与现有的省部级科研平台重复。
2. 学术团队合理。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以及一支人员结构合理、相对稳定且具备交叉学科背景的科研骨干队伍,原则以8至15人为宜,且各校级科技平台间固定人员原则上不得重复。
优先支持45岁以下人员担任平台负责人,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行业组建优势科研团队,鼓励邀请校外或企业专家担任兼职研究人员。
3.研究条件良好。具有开展科研活动必要的场所、设备、建设和运行经费等,能够保障平台长期高效运行。
4. 校级科技平台统一命名为:成都理工大学XXX研究中心(研究所)。
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 二级学院(部门)组织申报。各二级学院(部门)需高度重视,结合自身的学科特色和学科优势及重点科研方向,动员教师组建研究团队,积极申报。
汇总并整理各平台负责人填写的《成都理工大学校级科技平台申请表》(附件2),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后,提交申报表、支撑材料和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等材料。
2.学校评审。科发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建设平台,报科发院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发文批准建设,同步进行集中授牌与发放聘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门)需在 2026 年 3 月 30 日前,将材料交至 9A510 室,同时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命名为:**学院或部门校级科技平台申报材料。
联系人:周俊波:13558818792 028-84075578
指定邮箱:zhoujunbo830@cdut.edu.cn
附件:
附件1 成都理工大学科技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pdf
附件2 成都理工大学校级科技平台申请表.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1月8日